闲话一:不食嗟来之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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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继位,已经暗中筹划。

  正在准备阶段时,商臣隐约听到风声,很急,但是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

  他的老师潘崇就说,你设宴请楚成王的妹妹江芈吃饭,宴席上故意猥·亵她。

  于是商臣照做,请来了江芈,并对其极为不尊重,果然江芈大骂:贱种,难怪王上要杀你立王子职为太子!

  好了,商臣于是确定了,父亲真的要杀自己。

  商臣连忙先下手为强,收买宫中禁卫,起兵包围了王宫,逼杀自己的父亲。

  因为江芈泄密,楚成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,没有准备,毫无反抗之力,被强逼着自杀。

  在楚成王临死之前,提了一个要求:“请食熊蹯!”

  就是,我要吃熊掌!

  然而他的儿子,并没有满足他这个要求。

  无奈之下,楚成王带着没能临死吃口熊掌的遗憾,上吊自杀了。

  吃货的绝望啊,杀我不要紧,就不能让我临死吃口熊掌吗?

  哈哈,其实临死前,因为儿子不答应给熊掌吃,楚成王退而求其次,问我死后给我什么谥号。

  商臣直接说:灵。

  这是个贬谥,也就是说,他本来也是叫楚灵王的。

  楚王急了,你熊掌熊掌不给吃,谥号谥号还这么难听,我不自杀了!你有种杀了我。

  为了让他能尽快自杀,商臣只得答应他:好吧,谥号为成。

  于是他就叫楚成王了,没能吃上熊掌,却换得了个美谥。

  说起吃货君王,郑灵公也不甘示弱。

  没错,又是个谥号为灵的……

  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楚人献鼋于郑灵公,公子宋与子家将见,子公之食指动。”

  这就是‘食指大动’的典故。

  公子宋这个人,经常跟人吹嘘,食指会占卜,只要自己食指抖动,那么今天必然能尝到美食。

  果然,很快他们得了消息,楚人献了巨鼋给郑灵公,按照惯例,公卿见者有份。

  郑灵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鼋羹,却是分了大头,给大家分了一点点汤喝,并且故意不给公子宋。

  公子宋怒了,走到君王鼎前,伸出那个据说有感应的食指,沾了一下汤汁,放在嘴里吸吮,然后拂袖而去。

  这就是成语‘染指于鼎’。也是染指这个词的起源。

  君主的鼎,臣子怎么能染指呢?大大地失礼。

  于是郑灵公很生气,想安排人干掉公子宋。

  怎料公子宋先下手为强……伙同灵公的儿子,把郑灵公杀了……

  啧啧啧,虽舌尖之欲,放纵它,也会酿就杀身之祸!

  看到这,你们恐怕会感慨,礼崩乐坏啊,动不动就弑君。

  公子宋因为没分到汤喝,就染指君王的鼎,沾着汤嗦手指,太失礼了,这要是放在大清,当场就被砍了。

  然而,公子宋的愤怒在当时是很正常的。

  故意不分汤给他喝,是郑灵公羞辱在先,这对于士族公卿而言,是无法容忍的侮辱。

  如果公子宋没有过激反应,他以后在贵族圈子,就会不受人重视。

  春秋战国,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期,跟后来中央集权的假封建不一样。

  那时候的文化是贵族文化。王、诸侯、大夫、士,四种贵族,前三种都有领地,为封建主,士没有土地,但有贵族身份。

  贵族的荣誉、尊严非常重要,不可轻慢。

  春秋以及更早时期的战争,贵族都要参军作战,贵族被俘虏,战胜者必须允许对方以赎金赎回自己。

  按照当时的礼仪,战胜者要送给被俘虏的贵族一块玉。

  玉的价值,根据对方地位不同而给不同价值的玉。

  用意是,如果对方家里交不出赎金,那就可以用这块玉,让对方可以自己赎回自己。

  当然,通常被俘虏的贵族,是不会用这块玉的,哪怕砸锅卖铁,也得把赎金交了,之后整理衣冠,恭谨地再把这块玉还给战胜者,体面地回家。

  这是周礼,可惜只有早期的时候还遵守,春秋中后期就开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。

  尤其是宋襄公因为仁义和守规矩,而战败差点亡国后,这种礼就彻底没人遵守了。

  当然,只是玉这个规矩被简化了,包括一些战场上的规矩消失。

  但是贵族的荣誉、尊严依旧没有丢,非战争的礼很多依旧是被遵守着的。后面渐渐丢了这种贵族尊严,是秦始皇统一天下,书同文,且融合姓氏所导致的。

  战国时期,四君子之一的孟尝君,养士三千。

  在当时,士作为没有地产收入的贵族,就是只能效力于诸侯,效力于大夫,做门客。

  门客又叫食客,俗称蹭饭的。

  四君子养那么多士,有一部分会用得上,但很多终生都用不上,吃白饭。

  为什么还养着?就是表达礼贤下士,类似于千金买马骨。哪怕没有用的人,他也会养着。

  因为士人都太拽了,当时又不是一个国家,而是很多国家,所以士人在一个地方不如意,就换个地方,在一个国家不如意,就换个国家。

  为了能收留住那些有本事的士人,就必须以礼相待,哪怕有些士人没用,也不能失礼。

  比如‘齐人有冯谖者,贫乏不能自存,使人属孟尝君,愿寄食门下。’

  齐国有个叫冯谖的士子,穷困潦倒,托人来找孟尝君,希望在他家吃饭。

  我,士人,你要养我。

  孟尝君看他破衣烂衫,随身只有一把剑。得,这是穷到快饿死的那种士人。

  士人必须佩剑,哪怕饿死,哪怕把所有东西都卖了,剑也不能卖。

  如果有一名士人,没有剑,那么他就不能称自己为士人。

  孟尝君就很客气地问他:客何好?

  你有什么爱好?

  冯谖说:客无好也!

  我没什么爱好!

  孟尝君一愣,其实问什么爱好,就是问对方的才能,这属于委婉问法。

  于是他直接问道:“客何能?”

  冯谖说:客无能也!

  我什么都不会!

  孟尝君一笑:好吧。

  然后收留了他……安排他住下了。

  结果没住多久,冯谖‘倚柱弹其剑’,歌曰:“长铗归来乎!食无鱼。”

  剑啊剑啊,我们走吧,这里没有鱼吃……

  他天天没事就在那唱,附近的人就去汇报孟尝君,孟尝君无奈一笑道:“食之,比门下之客。”

  给他吃鱼!跟门客们一样好,不必亏待。

  然而没过多久,冯谖又弹剑歌曰:“长铗归来乎!出无车。”

  剑啊剑啊,我们走吧,这里出门都没有车做……

  别人都笑他,然后告诉孟尝君,孟尝君无奈一笑道:“为之驾,比门下之客。”

  给他配车,跟门客们一样好,不必亏待。

  冯谖坐着车,跟别人说:“孟尝君客我。”

  孟尝君对我真好啊。

  然而,又弹剑歌曰:“长铗归来乎!无以为家。”

  剑啊剑啊,我们走吧,这里没有家的感觉。

  “……”左右皆恶之,以为贪而不知足。孟尝君问:“冯公有亲乎?”

  对曰:“有老母”。

  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,无使乏。于是冯谖不复歌。

  他派人给老母送吃的,并派人服侍她,让她不劳苦,于是冯谖不再唱歌了。

  这就是‘冯谖弹铗’的典故。

  之后这个冯谖为孟尝君效死力,竭尽全力的为他出谋划策,立了不少功劳,却再也没有要过一分赏赐。

  我什么都没有,什么都不会时,你待我如上宾,我要的东西你都给了我。那么我立了功劳,为你效死,也不会要你一分赏赐。

  人称‘弹铗客’,到死身边贵重的东西,也只有那把剑。

  孟尝君这个人,食客有几千人,吃喝住行方面的待遇,不分贵贱一律与他自己相同。

  史记,孟尝君列传记载:“孟尝君曾待客夜食,有一人蔽火光。客怒,以饭不等,辍食辞去。孟尝君起,自持其饭比之。”

  某日他招待士人们吃晚饭,有个新来的士人,被安排坐在比较暗的地方。

  因为宴厅坐了很多人,他又被人遮挡住了灯光,看不清自己吃的是什么。

  于是那名士人非常恼火,直接拍桌子站起来,罢食,辞别,说:孟尝君,我的饭菜是不是跟别人不一样?你是不是给我安排的饭菜比别人差?算了,我走了!

  孟尝君马上站起来,从自己的主座端着餐几跑过来,让那名士人拿饭菜与自己的相比:“我跟你吃的一样啊!”

  士人一看,他吃的和孟尝君吃的,完全是一样的,自己错怪孟尝君了。

  看到这里,是不是觉得士人恃宠而骄,恃才傲物,很没有礼貌?所谓的贵族尊严,令人耻笑?

  的确,他们为了维护所谓的贵族尊严,有时候确实非常骄傲。

  可是,他们也骄傲到,如果冤枉了别人,必要以死谢罪。

  “客惭,自刭。”

  “是我冤枉你了,抱歉,我自杀。”那士子羞愧难当,立刻拔剑自刎。

 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,士人的确是不能没有配剑的,表达了剑对于士人的重要性……哈哈。

  别人侮辱了你的尊严,无论什么身份,都要报回来。

  反之,如果是自己误会,侮辱了别人,那么就要以死谢罪。

  这便是士。

  衣食住行,是一个人的地位,很重要的衡量标准。

  尤其是吃,吃是人类的最低需求,所以往往是跟命联系在一起的。

  在春秋战国时期,吃饭是对于人最重要的事。现在人总说‘混口饭吃’,把工作称为‘饭碗’。

  就是因为自古以来,有尊严的人,以劳动换取食物,以才能换取食物,以为人效力换取食物。

  这是理所应当,天经地义的事,所以吃饭就得卖命,士人作为贵族,虽然也卖命,

闲话一:不食嗟来之食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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