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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儿呐!”
林清然瞧见,没忍住一笑。
她也夹起筷子尝了尝,味道鲜美,鱼肉肥美,真是一道好菜。
味道闻多了也就习惯了。
晴晴朗朗眨巴着眼,盯着那盘红烧肉,费劲儿的夹起了一块肉放进嘴里。
程易看了一眼就知道,这虽然是沪市红烧肉的做法,但是显然也融入了元安县的特色。
下面放上一把干竹笋,咕嘟嘟的蜡烛在锅底下烧着,竹笋的鲜味和红烧肉的肥美完美融合在一起,自有一番味道。
晴晴夹了一块放进嘴里,一口下去,那黑溜溜的大眼睛,顿时冒出了光!
“好次!好好次!”
她塞了一嘴的肉,说话都含糊不清。
好不容易咽下去,又赶紧伸出小胳膊拽着朗朗去夹肉。
“弟弟,你吃,你也吃~”
朗朗一本正经:“我不是弟弟,晴晴你只比我大了三分钟,不可以喊我弟弟。”
晴晴撅起小嘴。
“晴晴就是姐姐!”
朗朗:“……”
哼。
男子汉不和女孩子计较!
朗朗也吃了一口肉,到底是小孩子,喜形于色。
一口吃下去,心满意足,又费劲儿笨拙的踮起脚,夹了一筷子的肉,别别扭扭的放进了程易的碗里。
“呐。”
他小声道,别开头朝这一边看去,小脸蛋有些红,“你也吃,你要付钱的。”
程易被逗得一乐。
也不知道朗朗这孩子性子像谁。
这两天,虽然两人关系已经不像是之前那样紧张,但是,这小家伙还是拘着。
倒不是厌恶自己。
而是天性使然,就是个不喜欢表达的性子。
不过程易倒是不在意。
这个年代的人,大多如此,即便喜欢爱着对方,也都羞于启齿,甚至喜欢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表达。
喜欢你,不明说,扭扭捏捏的送东西说点儿调侃的话都算是好的。
要是遇着一些极端大男子主义的,他们的喜欢更要命。
早些年,程家村就发生过因为自家婆娘多看了一眼别的男人,结果被自家丈夫用锄头给敲死的事儿。
后来男人吃了枪子儿,
第29章 他爹程兆根(第2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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